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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举办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15-03-08浏览次数:291

各学院,校直附属单位,机关各部门: 

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文化厅、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、新疆电视台印发的《关于举办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,组织报名参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报名参赛范围。大学所有师生、离退休职工均可报送作品,名额不限。 

二、参赛作品要求。按照自治区的通知要求进行创编或报送,注重体现兵团特色,题材注重反映弘扬中华文化、传播先进文化、促进“四个认同”、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。小品形式不限,语言类、戏剧类、音乐类等均可。 

三、作品报送时间。按照自治区和兵团要求,于4月9日前将作品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大学党委宣传部,经大学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核把关后报至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处。联系人:李登叶,联系电话:0993-2058022 

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 

2015年3月9日 

关于举办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的通知 
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、文化局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电视台,各地、州、市委宣传部、文化局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电视台,自治区公安厅、自治区教育厅,新疆军区政治部、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、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政治部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,兵团党委宣传部: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,按照自治区宣传部长会议要求,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文化厅、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、新疆电视台将联合举办“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大赛主旨 

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,坚持依法治疆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,坚持“到人、管用、有效”,通过创作和展示一批主题突出、具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的小品,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,新疆各方面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群众身边发生的变化;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的理念和行为方式,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、现代化靠近;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,推动各民族走动互动起来,加强交往交流交融;大力宣传“去极端化”,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,不断集聚建设团结和谐、繁荣富裕、文明进步、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的强大正能量。 

二、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 

(一)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、观点正确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富有吸引力、说服力和感染力;要反映现实生活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弘扬真善美,讽刺假丑恶。 

1.自治区成立60年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。表现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,新疆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,表现各族干部群众在党的坚强领导下、在伟大祖国的怀抱中,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精神风貌;表现党的惠民政策给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新变化,以及各族群众对党、对伟大祖国、对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爱和感恩之情等。 

2.以现代文化为引领。表现各族群众弘扬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,弘扬新疆精神,积极向上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。表现广大群众学双语、学文化、学技术,勤劳致富、就业创业,奋斗改变命运的新生活新面貌;表现各族群众树立现代化、世俗化理念,在婚丧嫁娶、移风易俗等方面倡导现代文明新风尚的生动事例等。 

3.民族团结、军民团结、警民团结。表现新疆各民族休戚与共、共建美好家园的真实故事,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、学在一起、成长在一起,手拉手、心贴心、交朋友的真挚情感;表现军民警民团结、共建美好家园的感人事例;表现自治区民族团结和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等。 

4.自治区“访惠聚”活动成效。表现工作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,真心融入群众,切实增进团结互信,凝聚民心民力民智;表现工作组大力保障改善民生,基层面貌发生可喜变化,巩固反恐维稳基础,各族群众衷心拥护,“访惠聚”活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等。 

5.“去极端化”宣传教育。表现广大干部群众自觉“反暴力、讲法治、讲秩序”,自觉崇尚科学、热爱真理、反对迷信、拒绝愚昧的坚强决心;在“去极端化”上主动进攻,驳斥“圣战殉教进天堂”等谎言谬论,大力揭批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文明的本质及其社会危害,引导广大群众擦亮眼睛、明辨是非,以实际行动坚决与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等。 

(二)参赛作品按维吾尔语、汉语、哈萨克语三个语种进行报送,同一作品可以报送三种语言演出。 

(三)参赛作品演出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。 

(四)演职人员不超过8人。 

三、参赛范围及数量 

本次大赛的参赛范围为各地州市县专业文艺团体、自治区文化厅所属专业文艺院团、兵团系统文艺团体,驻疆部队、武警、公安文艺团体,自治区高等院校文艺表演团体等。 

伊犁州党委宣传部、各地州市委宣传部、兵团党委宣传部参赛作品不少4个,自治区各专业文艺院团、驻疆部队文艺团体、自治区高等院校文艺表演团体等参赛作品不少于2个。 

四、奖项设置 

本次大赛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若干,优秀奖、最佳编剧奖、最佳组织奖等若干,届时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审团进行评定。 

五、相关要求 

1.各地各部门(单位)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电视小品大赛的组织工作,早着手、早安排、早落实,组织发动专业文艺院团集中创排,并严格审核把关,在各方面给予支持;积极安排参赛选手到基层进行巡演,把活动的过程变成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,全力推出一批具有各地特色的精品力作。 

2.凡推荐上报的作品,则视为参赛单位同意履行本次大赛的有关规定,通过初选的作品主办单位会有权免费用于自治区公益性文化活动。所有参赛作品或作品音乐涉及的著作权等问题由参赛方自行解决,如出现纠纷,责任自负。 

六、报名时间和方式 

(一)报名时间。报名和作品征集要成熟一个上报一个,争取更多的时间按照大赛专业评审团的意见修改完善,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。 

(二)报名方式。按照属地原则,报名和作品征集由地州市宣传部门统一上报。自治区各专业文艺院团、驻疆部队文艺团体、自治区高等院校文艺表演团体直接上报。 

(三)报送材料。1.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参赛报名表;2.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参赛基本情况表;3.视频光碟;4.民汉两种语言的文字脚本(纸质及电子版),以上资料按语种一式三份邮寄至大赛各组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通过审看视频材料最终确定进入电视决赛小品。 

本次大赛节目指定播出平台为新疆电视台和虎鱼网。参赛单位及个人可登陆虎鱼网(http://www.xjtvs.com.cn/)下载通知及表格。 

报名邮箱:xjxpds@163.com 

地 址: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30号 新疆电视台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组委会收 

邮 编:830044 

咨询电话:0991-2572386 0991-2584328 

联 系 人:米尔更(汉语组)18690219090 

伊力夏提(维吾尔语组)18160660215 

玛依拉(哈萨克语组)18709910630(完) 


治区党委宣传部 

自治区文化厅 

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 

新疆电视台 

2015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