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1-12-10浏览次数:794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河子大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全面、客观、准确评价部门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提高工作效能,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建设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,党委宣传部拟开展2021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卿 涛
副组长:赵 捷 王怡平
成 员:吴凌霄 高金超 周小斌 赵旭国 马 蕊
施杰翰
二、考核对象
本次考核对象为部门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。部门领导(卿涛、赵捷、王怡平)的考核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人数基数。
三、考核原则和内容
对工作人员的考核,要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,坚持群众公认、民主公开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的原则。按照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岗位等级、岗位职责、工作任务等的不同要求,全面准确地考核工作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学六个方面,重点考核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业务水平、履行职责和工作实绩等。
四、考核时间
考核时间拟定在2021年12月17日上午(行政楼第4会议室)。请各位工作人员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。
五、考核程序
1.召开部委会,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将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在部门QQ群、微信群公示。
2.制定考核工作方案(初稿)并公示征求意见,形成最终的考核工作方案。
3.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大会,明确考核的原则、目的、意义、内容、方法和程序等。
4.召开个人总结述职大会,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学等方面进行总结(述职)后,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。
5.确定考核等次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,按照优秀等次比例及分配指标,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,研究并提出考核等次。
6.考核公示。考核结束后,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,在本单位范围QQ群、微信群进行公示。接受举报和监督,公示期为3天。
六、考核方法
1.本次考核等次分为四个等次: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。
2.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(满分100分)。
3.采用无记名打分形式。
4.被考核工作人员最终得分为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”。
5.被考核工作人员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学方面,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汇报(述职),汇报之后统一无记名打分。
6.得分排名前4的人员,确定考核等次为优秀。低于70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合格,70-75分(包含75分)为基本合格,其余人员考核等次为合格。
六、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
(一)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、工资、续订聘用合同以及职称评审的基本依据。
(二)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按照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》作出奖励。
(三)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,要进行告诫(谈话要有记录),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,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七、考核总结与上报
汇总考核结果,填写《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撰写考核总结,于12月25日前上报人事处。
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
2021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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